为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
将灵活就业人员群体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范围
支持灵活就业人员解决住房问题
促进住房消费
2025年12月1日起
《汕尾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
正式实施啦
答:年满16周岁未达法定退休年龄,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但未与平台或机构等相关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以及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
答:可以通过“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个人网厅等线上渠道办理。
答:我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实行按月缴存,具体规则如下:
1.缴存人需签订委托收款协议,绑定个人银行借记卡作为划扣账户,由公积金中心授权银行按月扣缴;
2.缴存人应在每月划款日前足额存入应缴金额,银行于每月10日自动划款,遇周末、节假日顺延;
3.若当月10日因账户余额不足或账户信息变更未及时更新导致扣款失败,银行将在当月扣款日后10天内持续补扣,直至扣款成功。
答:月缴存额=月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四舍五入取整至元)。月缴存基数根据个人收入情况在规定范围内申报确定。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6043元(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4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1750元(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如统计部门公布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按新的标准执行。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当不低于10%且不高于24%,由个人自行选择并取2%的整数倍。
答:灵活就业人员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后,连续正常缴存满6个月后,符合贷款条件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答:可以通过“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个人网厅等线上渠道办理,或到受理银行网点、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等线下渠道办理。
答:可以。灵活就业人员在汕尾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时,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可向公积金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具体参照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答:可以。灵活就业人员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退出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制度,需要退出的其账号封存满6个月可一次性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并注销账户。在本市存在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待贷款结清后方可办理。
1、关注微信公众号“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选择“点我即办”中的“公积金”选项,点击左上角的“登录”或界面中“我的账户”功能,进行登录页面,然后点击 “灵活就业人员开户” 按钮,开始开户流程。


2、录入个人基本信息
填写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婚姻状况等关键信息。信息录入完毕后,点击 “下一步”。

3、签署单身声明(如适用)
若婚姻状况为未婚,需阅读并签署 《单身声明》。

4、验证手机号码
系统会向录入的手机号发送短信验证码,请确保手机号为本人使用并完成验证。

5、录入缴存信息
填写所属机构、所属网点、个人缴存基数、个人缴存比例等信息。信息录入完毕后,点击 “下一步”。

6、签署托收协议
阅读并签署 《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账户托收协议》。

7、上传档案材料
根据要求上传所需材料。上传完毕后,点击 “提交”。

8、身份验证
如果使用身份证,需进行人脸识别,识别成功后系统自动开户。若使用其他证件类型,系统将进入人工审核。

9、开户完成
灵活就业人员开户成功后,请点击“新用户注册”完成线上账号注册并登录系统,开始使用账户。

途径二
个人网厅
链接:
https://www.swzfgjj.cn/person-pc/perNetfaceModules.html#/login/passwordLogin
(需复制粘贴至浏览器访问)
1、进入开户页面
点击 “灵活就业人员开户” 按钮,开始开户流程。

2、录入个人基本信息
填写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婚姻状况等关键信息。
信息录入完毕后,点击 “下一步”。

3、签署单身声明(如适用)
若婚姻状况为未婚,需阅读并签署 《单身声明》。

4、录入缴存信息
填写所属机构、所属网点、个人缴存基数、个人缴存比例等信息。
信息录入完毕后,点击 “下一步”。

5、签署托收协议
阅读并签署 《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账户托收协议》。

6、上传档案材料
根据要求上传所需材料。上传完毕后,点击“提交”。
如果使用 身份证,需进行人脸识别,识别成功后系统自动开户。若使用其他证件类型,系统将进入人工审核。

7、开户完成
灵活就业人员开户成功后,请点击“快速注册”完成线上账号注册并登录系统,开始使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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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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