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信办: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报告较大以上网络安全事件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国家网络安全事件报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十四条,主要对网络安全事件报告适用范围、监管职责、报告主体、报告流程、报告时限、报告内容等提出规范要求。
目前,网信部门已开通12387网络安全事件报告热线、官网、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邮件、传真等六类网络安全事件报告渠道,网络运营者、社会组织和个人可通过上述渠道向网信部门报告网络安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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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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