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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英才汇南粤】城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申领指南
2025-06-26 09:16 来源: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机构: 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字体:   
  
亲爱的同学们,毕业将近,还在为就业创业烦恼?我们来助力!为大家整理了一份超全的汕尾市城区就业创业补贴申领指南,涵盖创业、就业等多类补贴,快看看哪些适合你吧!

  

就业补贴

  

一、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补贴条件:

1.劳动者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2.已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类型登记就业。

3.以个人身份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3个月以上。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人员。

补贴标准:每月按6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得超过3年。
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应按季度(或半年)向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或上半年)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首次补贴申请应于办理就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

二、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

补贴条件:
1.对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用人单位就业(入编机关事业单位的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毕业2年内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给予一定补贴。就业时属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2.劳动者已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人员(入编机关事业单位的除外)。
补贴标准:博士每人10000元,硕士每人7000元,其他每人5000元。
补贴期限:一次性。
申请程序:补贴对象(或用人单位)应于稳定就业满6个月之日起1年内,向就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本项补贴与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三、求职创业补贴

补贴条件:
1.属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学年学生;
2.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城乡困难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口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成员,特困人员,残疾人,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人员
补贴标准:每人3000元。
补贴期限:一次性。
申请程序:毕业生所在学校负责收集补贴申请材料,代为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补贴申请应于有关学生毕业前提出。

四、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

补贴条件:
1.相关人员参加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组织的“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
2.处于计划实施期间,按计划在我省就业创业。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人员。
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000元。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8个月。
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在本补贴项目实施地区参加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的,可于计划实施期间,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创业补贴

  
五、一次性创业资助

补贴条件:

1.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毕业证5年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2)军转干部、退役军人;(3)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本省脱贫人口;(4)返乡创业人员,具体包括:第一类:本市所辖乡镇创业(不含创办个体工商户)的各类劳动者(以营业执照所载地址为准);第二类:户籍地在本市,离开户籍所在地市外出求学、务工后返回原户籍地市辖区内创业的劳动者。(5)创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人员。

2.初创企业登记注册满6个月,申请补贴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创业者。符合条件人员和创办主体只能享受一次创业资助。

补贴标准:10000元。

补贴期限:一次性。

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应于相关创办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向登记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六、创业租金补贴

补贴条件:

1.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毕业证5年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2)军转干部、退役军人;(3)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本省脱贫人口;(4)创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人员。

2.初创企业租赁场地用于经营(租赁地址与注册登记地一致),相关场地非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自有物业。

3.初创企业申请补贴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创业者。

补贴标准:每年4000元。

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应按1年或2年向登记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相关创业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提出,核发企业登记注册之日至满1年或2年期间的租金补贴。

七、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补贴条件:

1.初创企业招用员工(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申请补贴前连续6个月为招用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户经营者除外)。

2.初创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申请补贴后12个月内,不同初创企业吸纳同一劳动者就业的不能再次申领补贴。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所有股东均为法人股东的企业、劳务派遣企业除外)。

补贴标准:招用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4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可按年度向登记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相关创业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提出,最后一次申请时间不得超过登记注册之日起4年。

八、创业孵化补贴

补贴条件:

1.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为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毕业证5年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港澳台青年、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创业人员、退役军人等六类创业者提供1年以上的创业孵化服务并孵化成功(入孵团队在孵化期内登记注册,六类创业者为法定代表人)。

2.入孵创业实体营业执照地址在基地地址范围内,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3.同一创业者有多家创业实体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只有一家企业符合补贴条件。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创业孵化基地运营主体或主办单位。

补贴标准:按每年每户3000元标准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从登记注册之日起算,最长不超过2年。

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应于孵化期满后半年内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九、创业担保贷款

申请条件:

1.个人借款人:(1)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人员、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及农民(以下简称重点扶持对象)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对其中的妇女,应给予重点支持。

A.提交贷款申请时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
B.有具体经营项目、稳定经营场所,且正常营业的;
C.已在汕尾市城区行政区域内办理法定登记注册手续(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类型);
D.在提交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10万元以下小额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配偶没有其他贷款。
(2)其他人员自主创业资金不足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除上述规定的条件外,所创办的创业主体登记注册时间须在3年内。

2.小微企业借款人:(1)在汕尾市城区行政区域内注册;(2)当年(提出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新招用重点扶持对象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3)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创业者及其创办的企业主体按相关规定同一贷款期限不能同时享受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个人借款人或小微企业借款人。
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借款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带动5人以上就业的借款人(含5人,不含借款人本人)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至5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按每人最高30万元、贷款总额最高300万元实行“捆绑性”贷款: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创业担保贷款利率不超过LPR+50BP(LPR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实际贷款利率由经办银行根据借款人的经营状况、信用情况等与借款人协商确定。贷款期限内,按贷款实际利率的50%给予财政贴息。
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重点扶持对象借款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补贴期限:个人贷款和“捆绑性”贷款每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贷款每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就业创业补贴申请方式:

1.线上办理流程:
申请人可登录广东省人社厅网上服务平台(域名:https://ggfw.hrss.gd.gov.cn/isso/login.html)进行申报,选择相应补贴事项,如实、完整填写补贴申报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附件,在资金系统中“受理地点”按申报渠道选取相应县(市、区)提交申请。
2.线下办理流程:
申请人可前往汕尾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汕尾市城区东涌镇汕尾金融中心大厦北侧约40米处市民服务广场)向一楼人社业务专区1-14号窗口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如实、完整填写补贴申报表并提交申请。
就业创业补贴咨询电话:(0660)3828401-3828414(尾号01-14共14个电话号码均可拨打)
创业担保贷款咨询电话:(0660)3364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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