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2日,城区人民政府联合市民政局、市供销合作联社举行《汕尾市城区幸福长者食堂运营合作框架协议》签订仪式。市民政局局长曾向镇,市供销社主任卢承恒出席活动,区政府副区长周宏森出席活动。 周宏森在致辞中表示,签订该合作框架协议,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的务实举措,将在新的起点上为全区老年人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助餐服务,不断推动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同时,希望各地各单位要始终秉承用心用情为民办实事的初心使命,将幸福长者食堂建设运营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等工作有机融合、统筹推进,切实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工作合力。要建立健全镇、村包干制度,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辖区老年人就餐需求,重点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就餐需求,加快打造镇街(片区)配餐点和各村(社区)就餐点,不断提高助餐服务便利化、可及化水平。要充分利用“6.30”扶贫济困日,广泛引导公益慈善组织、爱心企业、爱心人士、乡贤能人以慈善捐助方式参与到幸福长者食堂建设运营上来,鼓励支持养老事业多元化供给、多业态发展。同时,也希望市民政局、市供销社一如既往支持城区工作,在组织实施、运营管理等工作上加强指导,在资金保障方面给予更大支持,共同将老年助餐服务打造成惠民生、解民忧、顺民意的“暖心工程”。

据悉,市民政局、市供销合作联社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今年初在城区马宫街道试行“供销合作社主导+企业承包+社工服务”运行模式并制定了《汕尾市幸福长者食堂建设运营工作方案(试行)》,将在全市推广“供销合作社主导+企业承包+社工服务”运行模式,实行市、县、镇、村四级协同联动推进幸福长者食堂建设运营。将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供销主导、企业承包、社工服务”的工作机制,通过“政府补助+社会捐赠+其他助力”方式统筹资金,推广“供销合作社主导+企业承包+社工服务”运行模式,按照每个镇(街道)各设置1个配餐点,区域较小的相邻镇(街道)可联合成立一个片区集中配餐点,每个村(社区)各设置1个就餐点,形成“一镇街(片区)一配餐点、一村(社区)一就餐点”,确保幸福长者食堂持续运营。城区将在今年7月中旬实现村(社区)幸福长者食堂建设运营全覆盖。 会上,马宫街道负责人介绍金町村幸福长者食堂运营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