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聚焦城区 > 公示通知
分享到:
关于近期来(返)城区人员做好疫情防控的温馨提醒
2022-11-05 15:45 来源: 汕尾市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发布机构: 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字体:   

  当前,我省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省内多地发生疫情。为坚决巩固全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身体安全,现将有关情况温馨提醒如下:

  一、严格落实报备制度。所有外市来(返)城区人员要提前1天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及单位进行报备,通过登录“善美村居”微信小程序“入汕报备”模块或是拨打村(社区)电话等方式进行报备。相关来(返)城区人员健康管理措施可通过汕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众号进行了解。

  二、全面实施“落地检”。旅客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跨省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我区在汕尾高铁站、埔边高速路口、长沙湾高速路口均设有便民免费核酸采样服务点,往来旅客、货车司机、自驾游司乘人员等从外市入汕时,请主动进行一次落地核酸检测。为了您和身边家人、朋友健康,倡导所有外市来(返)城区人员,抵城区后落实核酸“三天两检”,期间工作、生活“两点一线”,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谢绝访客。

  三、切实加强排查管控。各村(社区)要继续强化网格化管控,尤其是要做好对近期有广州、深圳、佛山、汕头、梅州等涉疫地区旅居史来(返)城区人员的排查登记和健康管理工作。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学校、工地、福利院、养老院、月子中心、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出租房、KTV、酒吧、清吧、棋牌室、网吧、电子游艺厅、洗浴、游泳馆、“剧本杀”、“密室逃脱”、各医疗机构、药店等各类场所要严格落实好测温、扫“场所码”、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如发现有涉疫地区来(返)城区人员,要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

  四、科学合理安排出行。各位市民朋友近期非必要不前往发生本地疫情的地区开展旅游、探亲等活动,并积极配合各地健康排查、健康码查验等疫情防控措施。如果刻意隐瞒行程、拒绝接受核酸检测或不配合防控工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五、积极配合防控措施。广大群众朋友们如发现“健康码”转为“黄码”的,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辖区内“黄码”人员核酸采样点落实核酸检测;如发现“健康码”为“红码”或接到相关部门通知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等情况请第一时间自我隔离,并向所在村(社区)报告相关情况,配合落实相关管理管控措施。12320专线电话为我省涉疫风险人员排查专号,请广大群众朋友留意接听、查看专号电话及短信。从事酒店、宾馆、餐饮、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快递、外卖、装修装卸、交通运输、口岸管理等暴露型服务行业从业人员,请您每周做好2次核酸检测,建议无法做到核酸每周2检的群众朋友们尽量避免从事暴露性较大的风险服务岗位。

  六、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广大居民要自觉科学佩戴口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进入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场所时主动扫“场所码”,注意咳嗽礼仪,勤洗手、少聚集、常通风,坚持文明用餐、保持“一米线”、做好清洁消毒、厕所卫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诊治和排查,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应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汕尾市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主办: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汕尾市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网站标识码:4415020001  粤ICP备07026143号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76号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