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关于将防汛Ⅱ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汛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镇(街道)应急管理委,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成员单位:
据气象部门监测,我区雨情水情趋于平稳。依据《汕尾市城区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经会商研判,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决定于7月29日11时将防汛Ⅱ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汛Ⅲ级应急响应。
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继续加强值班值守和会商研判,落实防汛重点领域安全防范工作,做好危险区域安全管控和转移避险人员安置管理工作,全力以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汕尾市城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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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9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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