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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范围内实行“五停”!
2026-07-25 12:41 来源: 汕尾市城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发布机构: 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字体:   

各单位、全区广大干部群众: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预测,今年第12号台风“红霞”极大可能正面袭击汕尾,25日至26日将给我区带来严重风雨影响。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汕尾市城区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区三防指挥部决定自7月25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分批实行“五停”(即: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现将有关重点事项通告如下:

  一、除承担抢险救灾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外,全区其他单位和个人执行“五停”措施。实行“五停”措施期间,广大市民请勿随意外出,如遇危险情况,请拨打110、119、120等紧急救援电话求救。

  二、全区所有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和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已于7月25日8时30分实施停课,请广大师生及家长按照教育部门指令做好安全防护。

  三、自7月25日15时起,全区所有在建工地停工,高空作业人员、户外作业人员全部停止施工作业,施工人员须全部撤离至安全区域,加固围挡、脚手架等临时设施。

  四、自7月25日15时起,全区除承担抢险救灾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任务的生产企业外,各类工业园区、生产基地、工厂、作坊等全部停止生产。

  五、自7月25日15时起,全区所有出租车、网约车、公交客运车辆、渡船等停止运营。深汕高速和各地海边道路实施交通管制。

  六、自7月25日15时起,全区各类旅游景区(点)、公园、户外游乐场所、超市、农贸市场、商业综合体、步行街、餐饮场所、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部停止营业。全区范围内暂停外卖配送和快递收派服务,各外卖平台、快递公司严格落实停业要求,保障从业人员安全。

  七、已抵汕人员要按照区三防指挥部指令做好防风避险措施,计划来汕人员建议避开台风影响。

  当前,我区防台风形势非常严峻,请全体广大干部群众坚决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区三防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听从指挥、做好防灾避险,确保自身安全。同时密切关注官方媒体发布的权威信息,留意“五停”终止通知发布,有序实现复课、复工、复产、复运、复业。


  汕尾市城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6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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