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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区2026年下半年征兵公告
2026-06-18 09:36 来源: 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发布机构: 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字体:   

汕尾市城区广大适龄青年及家长朋友们:

  汕尾市城区2026年下半年征兵报名工作全面展开,中国征兵网报名渠道已经开启。依法服兵役是每个适龄青年应尽的光荣义务,关心和支持国防事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欢迎广大优秀适龄青年,特别是大学毕业生携笔从戎、报效祖国。青春不止诗和远方,还有迷彩和钢枪。军旅印记青春值得拥有,火热军营期待你的到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2026年下半年征兵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一)男兵2026年下半年应征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8月10日

  (二)女兵2026年下半年应征报名时间

  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8月10日

  、征集对象

  (一)男兵: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4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二)女兵: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4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三、基本条件

  (一)政治条件

  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须进行政治考核,以考核本人政治思想表现为主,重点考核拥护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重大原则问题、重大政治斗争中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现实表现,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道德品质、宗教信仰、社会交往、诚实守信和出国(境)等情况,以及家庭成员、配偶的父母、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

  (二)身体条件

  第一条: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条件兵身高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第二条: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合格。

  1.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

  BMI>28需加查血液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

  2.女性:17≦BMI<24。

  BMI=体重(千克)/身高(米)的平方

  第三条: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等其他术式)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条件兵合格。

  注意:个别项目体检标准有变化,依据上级最新标准为准。条件兵视力合格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其他身体标准条件,应征青年可以登录中国征兵网首页查阅《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摘要》了解详细内容。

  四、普通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政策

  (一)经济待遇

  义务兵津贴:第一年全年津贴约12000元,每月津贴1000元;第二年全年津贴约13200元,每月津贴1100元。(入伍到艰苦地区部队另有补助)。

  家庭优待金:汕尾市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每年为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城乡统一标准。优待金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0%,汕尾市城区今年优待金不低于14327元。(高原进藏进疆服役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现行标准的四倍发放)。

  (二)学费资助及优待政策

  1.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一本毕业生18000元/人,二本毕业生16000元/人,大专毕业生(含取得高级工毕业证及高级(三级)技能证书的高级技师院校毕业生)14000元/人;全日制在校大学生、高校新生8000元/人。

  2.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

  (三)升学优惠政策

  1.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2.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

  (四)复学政策

  1.高校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2.经学校同意,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3.退役复学后免修军事技能等课程,可直接获得学分。

  (五)在部队选拔培养政策

  1.符合条件的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入伍,服役期间取得的),入伍1年半以上,可选拔为提干对象。

  2.参加全军统一考试,录取到有关军队院校学习。

  3.优先选取军士。

  4.参加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六)退役后技能培训政策

  面向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在退出现役1年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免费组织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七)退役后就业服务政策

  1.退役后一年内,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可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

  2.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3.教育部在“24365校园招聘服务”活动中开辟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专区,畅通求职就业渠道。

  五、时间安排

  (一)报名登记(截止到8月上旬)

  1.网上报名:自行登陆“中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进行应征报名,然后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武装部进行登记确认,并留下准确联系方式。

  2.现场报名: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武装部进行现场报名。

  (二)初检初考(7月下旬前)。各镇(街道)武装部通知网上初审合格的应征青年,根据《应征公民送检条件》10项内容,进行初步体检和确定预征对象。

  (三)体检政考(8月中上旬)。区征兵办成立体检组和政治考核组对初检初考合格的应征青年进行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

  (四)体检抽检(8月下旬)。市征兵办按相关规定,对全市体检合格的应征青年进行体检抽检。

  (五)役前教育(9月初)。区征兵办组织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双合格人员集中开展不少于14天的役前教育训练。

  (六)审批定兵(9月上旬)。县级征兵办会同相关部门召开定兵大会,对役前教育合格的应征青年利用辅助定兵系统进行阳光定兵,确定新兵征集对象。

  (七)交接起运(9月中旬)。区征兵办办理入伍手续,换装交接,起运新兵。

  六、报名方式

  登录中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或扫描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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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报名咨询

  汕尾市城区征兵办办公室电话0660-3380898、0660-3373159,具体事宜可到户籍所在镇(街道)征兵办公室或高校征兵办公室进行具体咨询。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征兵工作站:0660-3371873

  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征兵工作站:0660-3808090

  东涌镇征兵办公室:0660-3471359

  捷胜镇征兵办公室:0660-3495515

  红草镇征兵办公室:0660-3443632

  香洲街道征兵办公室:0660-3345282

  凤山街道征兵办公室:0660-3346226

  新港街道征兵办公室:0660-3329075

  马宫街道征兵办公室:0660-3482940


  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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