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关于结束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镇(街道)应急管理委,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成员单位:
鉴于本轮强降雨过程已减弱,全区河流湖库水情总体平稳,根据《汕尾市城区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经会商研判,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决定于6月9日17时30分结束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龙舟水”以来,我区雨水偏多,水利工程、道路路基、危旧建筑物等设施和山体土质等防汛重点部位经历强降雨袭击,其坚固性、稳定性已降低,抗灾能力已减弱,发生灾害的风险增大。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预案规定,继续做好次生灾害防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汕尾市城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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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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