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聚焦城区 > 公示通知
分享到: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汕尾—揭阳海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通告
2026-06-03 12:24 来源: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机构: 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字体:   

  根据《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16号),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 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开展汕尾—揭阳海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范围

  汕尾—揭阳海域范围,具体涉及汕尾市城区、海丰县、 陆丰市及揭阳市惠来县共4个沿海县(市、区)。 

  二、登记单元预划

  以海岸线修测成果、海域工作管理线、领海基线和领海线等范围界线为基础,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三、工作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开展登记工作。 

  四、其他事项

  本次重点登记汕尾—揭阳海域范围、面积及登记单元内各类自然资源数量、质量等自然状况;国有自然资源所有权主体、所有者职责履行(代理履行)主体及履行方式等权属状况,以及其他事项。登记单元所涉及的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权利主体等,应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5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主办: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汕尾市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网站标识码:4415020001  粤ICP备07026143号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76号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