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汕尾市城区耕地集中整治区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解决当前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矛盾以及耕地破碎化、后备资源不足、保护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加快推进我区补充耕地和耕地集中整治区建设工作,规范耕地集中整治区项目管理,根据《广东省耕地保护专项规划(2021—2035年)》(粤办函〔2024〕59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耕地集中整治区建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耕保〔2024〕2510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补充耕地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88号)、《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尾市“四轮驱动”加快推进补充和恢复耕地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汕府〔2023〕40号)和《广东省垦造水田项目后期管护工作方案》(粤农农〔2019〕329号)等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汕尾市城区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汕尾市城区耕地集中整治区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现将《汕尾市城区耕地集中整治区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至11月18日,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至cqzrzyjydg@163.com,并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沟通。
附件:汕尾市城区耕地集中整治区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pdf
汕尾市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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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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