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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实行“五停”的通告
2025-09-23 13:03 来源: 汕尾市城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发布机构: 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字体:   

  根据气象、水文、海洋部门预测,今年第18号台风“桦加 沙”(超强台风级)9月23-24日对我区造成严重风雨浪潮影响,防御形势极其严峻。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汕尾市城区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决定自9月23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分批实行“五停”措施(即: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现将有关重点事项通告如下:

  一、除承担抢险救灾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外,全区其他单位和个人执行“五停”措施。实行“五停”措施期间,广大市民请勿随意外出,如遇危险情况,请拨打110、119、120等紧急救援电话求救。

  二、全区所有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和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已于9月23日8时起实施停课,请广大师生及家长按照指令做好安全防护。

  三、自9月23日12时起,全区所有在建工地停工,高空作业人员、户外作业人员全部停止施工作业,室内工作人员原则上全面停工。

  四 、自9月23日12时起,全区除承担抢险救灾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任务的生产企业外,全部停止生产。全区范围内暂停外卖配送和快递收派服务,各外卖平台、快递公司严格落实停业要求,保障从业人员安全。

  五、自9月23日15时起,全区所有出租车、网约车、公交客运车辆、渡船等停止运营。高速路段和各地海边道路实施交通管 制 。

  六 、自9月23日12时起,全区旅游景区(点)、公园、户外游乐场所等全部关闭停业。各类大型商场、市场、综合体、商业步行街、餐饮场所、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部停止运营。

  七、全体市民尽可能留在安全坚固的室内,准备好食物、饮用水等生活物资,加固好门窗,居住在高楼层的住户及时对高空悬挂物、空调外机和阳台摆放物等进行转移加固,防止高空坠物。

  八、已抵汕人员要按照区三防指挥部指令做好防风避险措施,计划来汕人员建议避开台风影响。

  当前,我区防台风形势非常严峻,请全体市民坚决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听从指挥、做好防护,共同迎战台风暴雨灾害,确保防台风工作的全面胜利。


  汕尾市城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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