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汕尾市城区委 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尾市城区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办,区直各单位,区各人民团体:
汕尾市城区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清单中涉及政府履行职责事项经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附件:
中共汕尾市城区委
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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