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群登记地址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汕尾城区人民政府招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有序推进企业入驻工作,加快电子商务发展,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规定的通知》(汕府办〔2020〕47号)第十一条的规定,现将位于“汕尾市区汕可路碧桂园时代城星荟小区商业街54号店铺”,提供给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注册使用,该地址属于一址多照,入驻商事主体的编号分配,由汕尾市泓淏博商务秘书有限公司统筹管理。现面向社会各界进行公示。
在公示期内,个人和单位均可按照实名、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汕尾市城区投资促进事务中心反馈。
公示时间:2025年6月23日-2025年6月30日
受理单位:汕尾市城区投资促进事务中心
联系邮箱:2362353589@qq.com
联系电话: 0660-3299686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政府附属楼(原富临酒店)一楼
特此公示。
汕尾市城区投资促进事务中心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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