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城区中型水库、重要江海堤围、中型水闸、重点泵站、小(一)型水库、小(二)型水库、大中型渔港及重点旅游景区防汛防旱防风责任人名单的通报
为进一步做好2025年全区防汛防风工作,严格落实三防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关于防汛防旱防风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现将我区中型水库、重要江海堤围、中型水闸、重点泵站、小(一)型水库、小(二)型水库、大中型渔港及重点旅游景区2025年度防汛防旱防风行政、技术、巡查责任人名单予以通报。请各级防汛防旱防风责任人及时上岗到位,切实履行职责,按“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防旱防风工作方针,认真做好防汛防旱防风各项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灾害风险。
附件:2025年中型水库、重要江海堤围、中型水闸、重点泵站、小(一)型水库、小(二)型水库、大中型渔港及重点旅游景区防汛防旱防风责任人名单.pdf
汕尾市城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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