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坟通告
汕尾大华海水育种中心项目是我市的重点建设项目,因项目建设需要,需对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坟墓进行迁移。现将有关迁坟事宜通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位于汕尾市城区新港街道芳荣行政村大华自然村上坑养殖场周边(详见附图)。
二、迁坟期限:自通告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
三、补偿标准:按照政府制定的有关补偿标准执行。
请上述范围内的坟主于本通告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到新港街道芳荣村委会办理迁坟补偿手续,并自行迁移坟墓。逾期未登记或迁移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置或按无主坟处理。
联系人:张文华(芳荣村委会)0660-3225388。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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