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传承乡村历史文脉,留住乡愁记忆,保护民俗文化,新港街道办事处正在筹备建设红卫渔业村村史馆。为丰富展馆内村史展览陈列内容,增强展览的感染力,现面向社会征集相关物品与资料。
一、征集范围
此次征集范围主要指有史以来发现的与汕尾市城区新港街道红卫渔业村相关具有历史价值和文化艺术价值的各类实物及图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一)记录红卫渔业村历史沿革、村貌变化、人文发展、重大活动或工程的各种实物及相关文稿文献、图片音像资料、各级媒体报道的新闻通讯等;
1.实物(民俗宗谱、特色工艺品、旧地图海报、纪念牌匾、徽章印章、书籍、书画作品、报纸杂志、录像带等);
2.文字资料(文物古迹、故事传说、谚语民谣重大事件等文字材料);其他相关具有历史性、文化性的实物资料;
3.老照片及音像资料(能够真实反映乡村不同历史时期客观实际的景物、人物照片及音像资料)。
(二)反映村不同时期的生产工具、生活变化的实物、相关照片及文字书稿;
1.生产工具(犁、耙、锄、竹筛、簸箕、扁担、渔具等);
2.生活用具(唐装、斗笠、蓑衣、锅铲、水瓢、碗筷等);
3.旧建筑木构件(门窗、牌匾、木雕、砖雕等);
4.旧家具(桌椅、屏风、家庭电器等);
5.戏剧歌舞道具(二胡、小锣、鼓等);
6.票证(钱币、粮票、油票、布票、邮票、通行证等);
7.电子产品(老式电话、照相机、手表等);
8.日用品(老式物品:煤油灯、烟斗、杆秤等);
9.其他具有价值的老物品以及录音视频等。
(三)革命物件:历代红卫名人、历届领导留存的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实物资料。
(四)各个年代的生活照、全家福合影、结婚照;反映辖区内学校历史的实物或印象资料。
(五)其他有红卫历史特征、纪念意义的“老物件”等。
二、征集要求
本次征集史料实物以自愿捐赠为原则,鼓励社会各界踊跃提供各类史料和实物,或提供征集线索,同时尊重物件所有人的意愿。可扫描的纸质材料,经扫描存档后原照片可归还提供者;可仿制的老物件经1:1仿制后亦可归还提供者。符合展览收藏范围物品一经采纳,街道办将登记造册,颁发荣誉证书并在展出时注明捐赠者。
三、征集方式
捐赠者可以致电红卫渔业村干部上门收集(联系人:陆飞帆, 0660-3331231);也可送到红卫渔业村党群服务中心收集。
四、征集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五、使用范围
本次征集的实物、文字及图片等资料仅用于村史馆展陈使用。
村史馆是留住乡愁、激活记忆、传承文化的重要平台。乡村历史文化的传承和发扬需要您的倾力支持和协助,您的义举将托起见证历史文化,惠及子孙后辈的千秋功业,我们热切期待您的参与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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