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对我区人民政府2023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公众满意度调查工作的公告
各界社会人士: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市县级人民政府2023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公众满意度调查工作的通知》(粤府教督函〔2024〕3号),2024年4月24日至4月30日,将开展省对市县级政府2023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公众满意度调查,主要调查公众对当地教育发展的获得感和对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满意度。为加强和改进我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能力,更好地推动教育事业发展,诚挚邀请您的参与!请扫描下面二维码,按提示积极参与满意度调查。衷心感谢您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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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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