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加强我区河湖长制的组织领导,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汕尾市城区河(库)长、湖长名单向社会公告。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
1.区级总河(库)长名单
2.镇级总河(库)长名单
3.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河长名单
4.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库长名单
5.品清湖湖长名单
6.自然村河长名单
汕尾市城区河(库)长制
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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