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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区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报告
2021-01-18 16:26 来源: 汕尾市城区审计局 发布机构: 发布机构 【字体:   打印

汕尾市城区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查出

问题的整改结果报告


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0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9月,汕尾市城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四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汕尾市城区2019 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要求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区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求对标对表、强化措施,全力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并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区政府主要领导定期听取审计整改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及时指导督促整改事项。区审计局切实担负审计跟踪督促责任,建立整改跟踪机制,积极跟踪督促指导被审计单位开展整改工作,联合区人大财经委落实审计回访制度,对突出问题开展整改“回头看”。

  总的来看,大部分被审计单位能对审计查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进行整改,及时纠正错弊,规范管理,堵塞漏洞,完善制度。截至2020年12月底,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共查出应整改问题47个,已整改问题39个,其余8个问题正在推进整改中,落实整改率82.98%。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于预算编制不细化的问题。区财政局已落实整改。2019年度,区财政开始试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因属首次试编,预算单位经验不足,致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够细化。2020年度,全区已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将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单位。

  2.于部分上级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较慢,资金沉淀未发挥效益的问题。部分已整改,其他正在推进中。区财政部门已催促各预算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形成实物工作量,其中:2019年度结转的油补资金根据预算单位的申请已拨付3135.86万元;区福利院综合楼建设项目上年结存资金235.44万元按工程进度已于9月底前拨付完成;金玉湾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收回的资金56万元在2020年度重新安排使用,已于11月9日拨付工程预付15.15万元。

  3.关于未按规定及时下拨中央耕地地力补贴资金343.59万元的问题。区财政局已落实整改。区财政局已于2020年3月将上述资金下拨至镇(街道)财政所,各镇(街道)财政所已根据预算单位申请支付至农户共245.21万元。

  4.关于非税收入477.03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的问题。区财政局已落实整改。区财政局2020年1月底已将上述收入缴入国库。

  5.关于年初代编预算规模较大的问题。区财政局已落实整改。区财政局已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管理,严格控制代编预算规模,将有明确使用单位和金额的代编预算列入单位年初预算。

  6.关于财政资金支出审批不合规的问题。区财政局已落实整改,在调整时已按程序报批。

  7.关于未建立财政存量资金定期报告制度的问题。区财政局已落实整改。2020年度,区财政局为确保完成全年预算执行进度目标,每季度报告财政存量资金情况,督促预算单位加快项目实施和支出进度,发挥资金效益。

  (二)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有2个单位实际支出数与决算报表数不符,涉及金额194.34万元的问题。已落实整改。上述2个单位已加强财务人员学习培训,按规定做好清算决算工作,确保财务收支与部门决算收支相符。

  2.关于有1个单位项目资金超过两年未使用,涉及金额29.26万元的问题。已落实整改。上述单位已汇缴区财政捐款收入3.9万元,剩余资金为历年救助救灾资金,经区民政局党组研究并报区财政部门同意,调整为2020年结转或回收资金,加快资金使用进度。

  3.关于有8个单位“三公”经费及会议费超预算,涉及金额38.74万元的问题。已落实整改。上述8个单位加强对“三公”经费及会议费的管控,严格按预算执行,严控相关费用的支出。

  4.关于有6个单位未按规定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涉及金额17.17万元的问题。已落实整改。上述6个单位已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据实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完成整改。

  5.关于有4个单位公用经费挤占专项经费,涉及金额19.58万元的问题。已落实整改。上述4个单位已将挤占的资金归还原渠道使用,完成整改。

  6.关于有21个单位超出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涉及金额410.92万元的问题。已落实整改。上述21个单位已对相关现金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进一步加强管理。

  7.关于有1个单位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涉及金额282.03万元的问题。已落实整改。上述单位已对往来款清理工作作出详细计划并逐步清理,截至2020年12月初,已清理长期挂账的往来款229.43万元。

  8.关于有1个单位大额资金支出决策程序不规范,涉及金额43.67万元的问题。已落实整改。上述单位严格落实“三重一大”有关规定,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班子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三)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有3个单位挤占专项和代管资金,涉及金额756.91万元的问题。已落实整改。上述3个单位已将挤占的资金归还原渠道使用。

  2.关于有3个单位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涉及金额4786.79万元的问题。正在持续推进整改中。上述3个单位均能采取措施对往来款进行清理,但由于历史遗留等问题,各单位挂账未能全部清理。

  3.关于有1个单位未执行政府定价收费,涉及金额53.2万元的问题。部分已整改,其他正在推进中。关于违规降价向旅行社出售门票的问题,上述单位已停止与康辉旅行社的所有合作,加强门票管理工作;关于提高价格销售临时性灯展门票涉及金额42.48万元的问题,因新冠疫情,该单位暂停对外开放,近半年无任何收入,暂无法上缴区财政。同时,该单位已完善项目开发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收费相关规定。

  4.关于有2个单位现金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69.79万元的问题。已落实整改。上述2个单位已对相关现金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进一步加强现金管理。

  5.关于有2个单位未按规定取得发票入账,涉及金额15.31万元的问题。已落实整改。上述2个单位加强财务人员学习培训,严格执行发票管理相关规定,按规定取得发票入账。

  二、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一)“稳就业”专项审计整改情况

  区人社局已落实整改。2018年中央和省级就业专项资金共1069万元,已支出681.78万元,结余387万元,已被区财政统筹回收,支出使用率为63.77%;2019年中央和省级就业专项资金共723万元,已支出597.54万元,支出使用率为82.64%;2020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和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下达514万元,截至11月,已使用354万元,结余160万元,使用支出率68.87%,预计12月底,将增加支出主要用于劳动力调查经费和其他政策性就业创业补贴150万元,支出使用率预计达95%以上,预计结余10万元。综上,从2018年至2020年,支出使用率呈平稳上升趋势,资金结余存量呈下降趋势。

  (二)医疗系统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底数不清的问题。区科工信局已落实整改。区政府在区科工信局设立区清欠办,将区属各医疗机构、区属各类学校等纳入清欠工作统计范围。

  2.关于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数额大的问题。已落实整改。逸挥基金医院已清偿全部欠款3247万元。

  (三)促进民办教育审计整改情况

  1. 关于未及时使用民办教育专项资金的问题。正在持续推进整改中。2018年至2020年中央和省级分别安排给区教育局民办教育专项资金共212万元,其中:2018年资金43万元已支付42万元,2019年资金39万元已支付29.4万元,结存9.6万元,计划2021年1月完成;2020年资金130万元计划购置幼儿教玩具,统一分配给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争取在12月底完成。

  2. 关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定额补助未拨付的问题。部分已整改,其他正在推进中。区教育局已支付2020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定额补助169.62万元;2019年定额补助的拨付正在持续推进中。

  三、“三大攻坚战”审计整改情况

  (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区扶贫开发资金闲置超过2年金额15万元的问题。区财政局已落实整改。由于我区贫困村互助金项目受条件限制未能启动,资金结存在区财政局,造成闲置。2018年底,区财政局已按规定将该笔资金作为财政存量资金收回。审计指出后,经研究,决定由区财政局、区扶贫办按有关规定将该笔存量资金15万元安排为扶贫小额贷款风险保证金。

  2.关于市新农村建设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闲置时间1至2年金额126.85万元的问题。区财政局已落实整改。结余的126.85万元,已支出用于雨污分流工程检测费9.8万元,其余117.05万元拨付捷胜镇统筹用于雨污分流工程建设。

  3.关于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闲置时间1至2年金额9.7万元、闲置超过2年金额170.4万元的问题。已落实整改。我区2016年、2017年危房改造任务已按计划完成。上述两笔资金合计180.1万元实际为上级多拨付的配套资金,已由省财政厅统筹收回。

  4.关于部分资产收益类项目后期资金跟踪监管不到位,涉及金额600万元的问题。捷胜镇政府已落实整改。2020年2月20日,捷胜镇政府向汕尾市丰盛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公司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限期收回投向酒店业的所有资金。丰盛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5月13日向酒店收回上述资金。

  5.关于部分镇政府推进“以奖代补”扶贫项目工作不到位的问题。捷胜镇政府和东涌镇政府已落实整改。区政府已责成各镇(街道)补充2017年、2018年“以奖代补”补助发放的证明材料,已补充了相关收入证明20份。同时对各镇(街道)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要求各镇(街道)主动指导相关村委和贫困户做好前期资料准备,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相关资料真实、准确。

  6.关于“四好农村路”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的问题。已落实整改。“畅返不畅”路段整治项目东涌镇建茶村至石奎公路和龙安公路均已完工;2019年我区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省下达指标20.07公里已完成;涉及我区危桥改造7座,其中4座已由省建集团统一实施,另3座:龙溪桥和五雅桥已完工,前片桥(晨洲桥)因涉及水利因素,已协调市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进行项目调整,已完成初步设计,正在组织专家评审。

  7.关于村庄规划编制未全面完成的问题。已落实整改。我区登记注册的行政村共59个,其中:凤山革新村、新港红卫渔业村、东风渔业村、前进渔业村4个行政村在主城区范围内不纳入规划编制任务,实际需要独立编制村庄规划55个行政村,已于2019年12月底完成全区行政村全域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8.关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雨污分流建设进度慢的问题。已落实整改。捷胜镇大流村地下排水排污管道已接入城镇管网到镇区污水处理终端,雨污分流升级工程已施工建设。

  9.关于部分项目因设计、选址不合理等原因,造成项目绩效差甚至闲置废弃,未实现预期效果的问题。已落实整改。各镇(街道)认真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在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结合实际情况、统筹设计方案、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增强公共基础设施设计、选址方面的科学性、合理性。

  10.关于区13个项目工程验收结算进度缓慢的问题。已落实整改。经核实,涉及我区的13个项目,已全部完成验收。其中审计重点反馈的东涌赤古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工程,已于2019年8月竣工验收。

  (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审计整改情况

  主要是部分债券资金结存项目单位未使用的问题。已落实整改。区财政部门已通知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将工程质保金68.88万元退回区级国库,至工程质保期满后再申请支付,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已于2020年11月初将该资金缴入区财政国库账户。

  四、绩效审计整改情况

  (一)关于未及时使用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的问题。已落实整改。截至12月底,2019年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347万元已全部支付完成。

  (二)关于未实现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的问题。部分已整改,其他正在推进中。区财政局2020年度在本级财力不足的情况下,通过向上级申报专项债券资金,安排给教育部门资金10000万元,用于公办幼儿园的建设。截至2020年11月底,我区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全区在园幼儿总数比例为53.36%,已达到省教育厅“当地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人数占比不低于38%”的绩效目标要求。

  五、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一)关于多计建安工程费和其他费用37.89万元的问题。已落实整改。田家炳中学和香洲街道新楼小学均已按我局审核的决算金额支付相应的款项。

  (二)关于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已落实整改。监理单位已向田家炳中学提供监理日志、旁站记录、巡视记录等资料。

  六、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一)区“一村(社区)一主题公园”建设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1.关于工程项目进展缓慢导致项目资金使用率不高的问题。正在持续推进整改中。我区计划建设的90个主题公园,投入资金约4133万元。截至2020年11月底,已完成53个,工程总支出1234.52万元,资金使用率有所提高。

  2.关于捷胜镇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的问题。已落实整改。捷胜镇已取得项目立项批复。

  (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1.关于资金使用率低的问题。已完成整改。截至2020年11月底,我区涉农资金支出为5961.42万元,资金使用率达到92%。

  2.关于部分乡镇未及时拨付基本农田保护资金的问题。各相关镇已完成整改。

  七、国有企业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一)企业资产负债管理方面

  1.关于国有企业固定资产闲置的问题。已落实整改。区国资中心已督促有关企业对闲置资产进行盘活,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2.关于部分企业未按规定办理资产权属的确认手续的问题。正在持续推进整改中。区国资中心已按有关程序向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但由于历史遗留问题,短期内难以办理完成,将持续推进办理确认手续。

  (二)国有企业改革方面。已落实整改。区商业集团公司、区国有粮油收储公司、区物资总公司、东方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东方酒店5家企业均已完成政企脱钩。

  综上所述,大部分审计查出的问题得到了纠正,但还有一些问题未整改到位,有的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整改效果不明显,有的是整改过程中遇到了实际困难,有的是历史遗留问题需要逐步梳理解决。对以上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区审计机关将继续加大整改监督力度,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实施分类整改,逐项、逐条整改到位。下来,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担负起新时代审计工作的职责和使命,诚恳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着力构建完善整改长效机制,坚持堵塞漏洞、举一反三,认真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充分发挥审计整改在促进城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高质量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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