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聚焦城区 > 公示通知
汕尾市城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关于将防风Ⅱ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风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2025-07-20 15:21 来源: 汕尾市城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发布机构: 发布机构 【字体:   打印

  台风“韦帕”于7月20日13时位于我区202公里海域,将 以每小时25公里左右的速度向偏西方向移动,逐渐远离我区。根据《汕尾市城区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和省防总、市防指的有关规定,汕尾市城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经会商研判决定于7 月20日14时将防风Ⅱ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风Ⅲ级应急响应。

  请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继续做好台风及其带来强降雨的各项防御工作,紧盯海上、沿海陆地的防风安全和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城乡内涝等灾害,落细落实各项防御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汕尾市城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5年7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