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聚焦城区 > 城区要闻
分享到:
“魅力之城 活力城区” 摄影大赛等您来!
2025-12-17 09:56 来源: 区融媒体中心 发布机构: 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字体:   

“百千万工程”实施三年来,城区发展成果丰硕,面貌焕然一新。

为展现这份火热实践与丰硕成果,“魅力之城 活力城区” 摄影大赛正式启动!

诚邀您的镜头,捕捉城区的每一个高光时刻。


活动时间

2025年11月24日至12月23日

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

汕尾市城区“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主办单位

中共汕尾市城区委宣传部

汕尾市城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汕尾市城区融媒体中心

征集内容

       紧扣“百千万工程”三年初见成效主题,聚焦城区(含红海湾)的新变化、新成效,突出主旋律,弘扬正能量征集摄影作品。作品须围绕以下六大类别进行创作:


1-1.png

扫描以上二维码获取作品的拍摄地点和推荐点位

 

      1、 产业发展类

  聚焦重点企业与重点项目,展现县域优势特色产业(如海洋牧场、电子信息)、产业平台建设、富民兴村产业等内容,反映城区(含红海湾)在推动产业结构优化、促进经济提质增效方面的举措与成果。


1-2.jpg

 

      2、城市建设类

  聚焦自然人文风貌与城市发展图景,展现城市更新、地标建筑、公共空间及市民日常生活场景,传递城区(含红海湾)独特的生活气息与人文温度。


1-3.jpg

  

       3、文旅融合类

  聚焦在文旅融合等方面的生动实践,突出“山海湖城”生态资源、传统文化、乡村旅游亮点等,记录民俗非遗展演、节庆赛事等活动场景,展现(含红海湾)文旅赋能城乡发展的生动画面。


1-4.jpg


      4、乡村治理类

  聚焦乡村振兴生动实践,包括镇村风貌提升、人居环境整治、典型镇村建设等内容,展现(含红海湾)广大乡村在“百千万工程”实施下取得的喜人变化。


1-5.png


       5、绿美生态类

  聚焦绿美生态建设,展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美城区画面。


1-6.png


      6、民生服务类

  聚焦教育、医疗、养老、志愿服务等民生领域,展现(含红海湾)在提升公共服务、增强群众幸福感方面的扎实成效。


1-7.png


参选形式

  (一)参选条件

       1.本次活动面向全社会征集,不限地域,个人、团队名义参选即可。

       2.每位参选人提交作品不超过3张(3组,组照作品每件限4-10幅)。单张作品大小通常限制在5MB-30MB之间,单张不低于3000×2000 像素,分辦率不低于 300dpi。

       3.参选人或参选单位提交作品须为之前未参加过相关比赛的2025年创作的原创作品,无版权纠纷,内容健康向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公序良俗,不得含有商业广告或敏感内容。

       4. 同一参选人或参选单位于同一拍摄地点产出的相似内容照片不得跨不同参赛类别重复提交参与评选,如出现以上情况,主办单位则根据照片内容与类别主题贴合度归为一类进行评选。

  (二)参选方式

参选人或参选单位于2025年12月23日24时前,将《“魅力之城 活力城区”摄影作品征集活动报名表》《版权承诺书》及作品原图等资料,发送至邮箱 swcqwl@163.com,邮件标题请按照【城区摄影作品征集+参选人姓名/参选单位名称+联系电话.jpg】格式命名。


1-8.png

扫描以上二维码获取报名表、《版权承诺书》

  

奖项设置

  活动在产业发展、城市建设、文旅融合、乡村治理、绿美生态、民生服务等6个方面各评出一、二、三等奖作品,并予以一定奖励,具体详见下表,获选摄影作品将在官方宣传渠道广泛展播。


1-9.png


  

评选办法

  活动组织专家根据作品内容与主题契合度,对参选作品进行综合评定,最终评选出各类别各等次优秀摄影作品。

 

征稿细则

  1.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活动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

       2.参赛作品的画面质量应清晰,色彩真实,构图合理。不接受经过过度后期处理的作品,如合成、拼接等。

       3. 作品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真善美,传播正能量,不得涉及色情、暴力、宗教与种族歧视、反动违法等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

       4.作品须为参选人或参选单位原创作品,参选人或参选单位须拥有作品全部的知识产权,严禁盗用、冒名顶替,不得侵犯第三方著作权、商标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及其他合法权益。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若引发版权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参选人或参选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5. 指导单位和主办单位对所有参选作品拥有非商业性使用权(包括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使用参选作品),不另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凡投稿者均视为同意授予上述权利。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主办: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汕尾市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网站标识码:4415020001  粤ICP备07026143号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76号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