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沈同
留言日期:
2025-08-13
主题:
汕尾市鸿记生鲜配送有限公司直排商业污水,造成重大安全危害
内容:
汕尾市鸿记生鲜配送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城内路劳丰商品楼8号,法人郭建鸿,经营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及零售;水产品零售;食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从营业到现在,每天直接排放商业污水(清清洗蔬菜,猪肉等肉类的商业污水)到路面,长年累月的排放商业污水,造成路面积压商业污水,造成道路边滋生青苔(已造成路人滑倒),滋养蚊虫,臭气冲天,对附近行人造成人身安全危害,传染蚊虫疾病的危害,多次反馈业主,居委会都无音讯,望上级领导帮忙处理,还我们宜住宜居的生活环境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8-13
答复时间:
2025-08-21
答复单位:
汕尾市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汕尾市城区香洲街道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汕尾市城区香洲街道办事处、汕尾市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核查,该店门口较为干净整洁,未见脏水积水在门口,负责人称该店内有厨房洗菜槽,污水从后厨洗菜槽排出。执法人员告知餐饮业污水不得直接排放至店前路面,应先经过地下沉淀池,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相关规定才可排放,完善污水处理台账。现已责令该公司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明确要求其在开展洗菜、洗肉等操作时,务必将污水规范排入污水管道,严禁直接排至地面。

        后续,汕尾市城区香洲街道办事处、汕尾市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加强对该区域的常态化巡查监管,一旦发现违规排放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如有不明事宜可咨询汕尾市城区香洲街道办事处(0660-3200395)、汕尾市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0660-331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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