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蓝蓝
留言日期:
2024-08-20
主题:
医保
内容:
我想知道汕尾职工医保是什么标准?文字回复即可,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8-20
答复时间:
2024-08-28
答复单位:
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收悉,2024汕尾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普通门诊待遇无起付标准,住院待遇起伏标准分为三级,具体如下:

普通门诊待遇标准

(1)起付标准 :无。

(2)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及最高支付限额:


图片2.jpg


住院待遇标准

1.起付标准 (元)


图片3.jpg


*连续住院情形治疗时间每超过90天需重新计算一次起付标准。在专科定点医疗机构连续住院治疗结核病的,每超过180天需重新计算一次起付标准。

*参保人因精神病在本市精神病专科医疗机构或者指定综合性医疗机构精神病专科病区住院治疗的,起付标准为0元。

2.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图片4.jpg


注意事项】

1.参保人住院治疗符合出院标准但不按照规定出院的,自定点医疗机构医嘱出院日期之次日起发生的费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2.参保人出院后因病情需要,符合入院标准可再入院治疗,与出院时间长短无关。

       谢谢您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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