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陈小姐
留言日期:
2022-10-09
主题:
户口业务咨询
内容:
问题一;汕尾捷胜镇人口死亡户口注销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问题二:汕尾捷胜镇人口分户需要什么材料?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2-10-09
答复时间:
2022-10-09
答复单位:
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根据您在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人口死亡户口注销:

  其亲属须持其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及下列证明材料到死亡人员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所在地或汕尾市市民服务广场-公安政务服务业务区办理死亡注销手续:

  1、 居民在医疗单位死亡的,持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火葬场出具的火化证明(火化证可审核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2、 居民在家中正常死亡的,持居(村)委会或生前所在单位出具的死亡证明,火葬场出具的火化证明(火化证可审核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3、居民非正常死亡的,需持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或火葬场出具的火化证明。注意:居民死亡注销户口的同时应缴销其居民身份证,登记造册,剪去身份证印章部位一角作废。立户、分户

  二、分户:

      因婚姻变化、家庭成员变化、住房结构变化需分户的,凭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和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的,凭《结婚证》或离婚证明(未成年人子女与父母之间、单元房中分开居住、借住、租赁、搭建临时房等,不得分户)。办理相关手续可前往汕尾市市民服务广场-公安政务服务业务区办理。

      谢谢您在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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