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昵称:
小良
留言日期:
2019-01-16
主题:
投诉东涌镇花树村分地针对外嫁村民区别对待
内容:
近期花树村村民小组贴出告示,公示分地村民名单;从名单上并未发现我妻子的姓名:陈欣;陈欣与我本人孙伟健于2018年09月27日结婚领证。陈欣从出生至今,户口依旧在东涌镇花树村,婚后也未划出我户口所在地。 村民小组仅仅就以我妻子陈欣结婚为由,属于外嫁女子,而未获得分地权利。这方面是否有法律规定外嫁女子不该享受村集体利益?!及时是外嫁女子,其户口从始至今,都是在花树村辖区内。一个土生土长的花树村民,仅仅就因为结婚领证而不被村民小组承认,这是属于无稽之谈!还是有哪条法律支持这一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