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及省委、省政府《广东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8—2025年)》精神,促进青年更好成长、更快发展,结合我区青年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所指的“青年”年龄范围是14至35周岁(规划中涉及婚姻、就业、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时,年龄界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管青年原则,牢牢把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时代主题,充分照顾青年的特点和利益,优化青年成长环境,服务青年紧迫需求,维护青年发展权益,促进青年全面发展,着眼于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引导青年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更好地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总体目标
力争到2025年,大力探索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形成比较完善的具有城区特色的青年发展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全区广大青年的思想政治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明显提高,在奋力打造首善之城、善美之区,努力实现率先发展的生动实践中绽放青春之花、彰显青春作为。
二、发展领域、发展目标、发展措施
(一)青年思想道德
1.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广泛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面向中学生骨干、团干部、青年知识分子、返乡创业青年、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等重点领域青年群体,深入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着力培养一批对党忠诚、信仰坚定、素质优良、作风过硬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充分发挥思政课、德育课在青年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普遍设立中学团校,深化团队衔接和推优入党工作。面向中学中职学生、大学生、企业青年、农村青年等不同群体,分类开展“与人生对话”“与信仰对话”等主题活动,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工作。(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参与单位:区委网信办、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把爱国主义教育贯穿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贯穿青年成长发展的各个阶段。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广大青年形成敢为人先、无私奉献的精神追求。大力传承红色基因,充分发挥中共海陆丰中心县委旧址、铜锣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鼎盖山革命烈士陵园等红色文化资源作用。运用青年喜闻乐见的途径和载体,引导青年传承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优秀地方文化,讲好城区故事,传播城区声音。深化“最美南粤少年”等群众性推荐活动,引领少年儿童学习英雄人物、先进人物、美好事物。推动开展十八岁成人礼,进一步加强青年学生思想引领和价值引领。引导青年争当“向上向善好青年”,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私德。(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团区委;参与单位:区文明办、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3.加强网上思想引领。把互联网作为开展全区青年思想教育的重要阵地,强化主流网络舆论阵地的价值引领,建设线上线下联动的“互联网+”青年思想引导模式。以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主题网络文化活动。引导各类网络平台的自媒体健康发展,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网违法犯罪,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统筹建好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青年好网民队伍。强化商业网站公共责任,实现各类青年聚集的互联网平台有宣传阵地、有主流声音。加强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网络素养的教育引导提升工作,引导青年科学、依法、文明、理性用网。(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教育局、团区委;参与单位: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二)青年教育
1.促进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大力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全面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加大教育信息化投入,推进城乡青年教育信息化均衡发展。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8%以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优良率达到55%以上。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全部免除学杂费,进一步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本地接受义务教育并参加升学考试政策。积极对接助学项目,帮扶困难家庭青年学子圆上学梦和升学梦。(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参与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团区委)
2.提升学校育人质量。坚持立德树人,深化教育改革,把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作为重点任务贯彻到学校教育全过程。科学设计开展校内实践育人活动,通过实施中小学每周1课时少先队活动课等途径,帮助学生开阔视野、了解社会、提升综合素质。丰富学生创新实践平台,支持培育学生科技创新社团,鼓励支持学生开展科技创新探索活动。将中小学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纳入教育督导。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立各层次职业教育分级实施和相互衔接的人才培养体系,实施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强化学生综合职业素养培养,逐步拓展青年技术技能人才成长发展通道,为城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支撑。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健全师德师风教育、监督和考核机制,建立健全教师信用激励和惩戒制度,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聘用、收入分配、评优评先的重要条件,保障教师地位和待遇,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开展平安校园、文明校园创建,营造美丽和谐的校园环境。(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团区委;参与单位: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科协)
3.强化社会实践教育。充分发挥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育人功能,逐步扩大实践教育在学校育人体系中的比重。完善扶持政策,加大经费投入,大力加强青少年社会实践基地建设。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为青年社会实践提供帮助和便利。全面加强新时代中小学劳动教育,根据各学段特点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拓展校外劳动实践场所,建立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在青年中广泛开展科普教育和群众性科技创新活动,引导广大青年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团区委;参与单位: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科协)
4.促进青年终身学习。强化家庭教育基础作用,全面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科学理念、知识和方法,实现家庭教育对优秀传统文化、爱国主义、社会责任、生活技能、勤俭美德、自律能力的基础性培养。引导社会教育机构规范办学,创造社会教育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落实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扶持措施,对不规范的社会教育机构及时整顿。大力发展继续教育、技能培训、远程教育,鼓励支持社会教育机构面向流动青年、贫困青年和残疾青年等群体开展形式多样的职业培训和文化素质教育活动,实现对青年教育空间的全覆盖。构建并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参与单位: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团区委、区妇联)
5.培育青年人才队伍。创新青年人才选拔培养、引进配置、评价任用、激励保障机制,为各类青年人才提供更大平台、更多机会和更宽松的环境。大力实施红海扬帆人才计划,更好发挥我区重点人才工程项目青年专项的作用,鼓励和支持青年人才参与战略前沿领域研究,着力培养一批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建立健全我区吸引培养青年人才的普惠性支持政策。积极实施海内外城区青年人才回乡创业计划,开发人才资源,吸引更多优秀城区青年人才回乡发展,助力家乡振兴。(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团区委;参与单位:区委统战部、区委网信办、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区侨联)
(三)青年健康
1.提升青年健康水平。深化全民健身计划、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和青年体质健康提升工程,严格执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施行青少年体育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发布制度和体质健康水平监测报告及公开发布制度,健全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加强体教融合,发挥好学校体育考核评价体系的导向作用,把健康教育作为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将学生参与体育健身活动情况和体质健康指标纳入学校教育综合水平评估范畴。保证青少年体育课时和课外锻炼时间,大力培养青年学生运动兴趣、运动习惯、运动技能。推进社区体育公园建设,配备充足体育器材,方便青年就近实施健身运动。积极支持青年开展民间传统特色青年体育、竞技活动交流,举办民间传统体育项目进校园交流展示活动。鼓励体育公益慈善捐赠,推进青年体育志愿服务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参与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团区委)
2.提升各类青年群体健康水平。关注学生健康文明生活习惯养成,引导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重视解决农村青年学生的营养和体质健康问题,加强农村学校体育教师队伍、运动场地和教学设施建设。关注进城务工青年、特种行业青年健康状况,做好青年职业病的预防和治疗工作,切实降低青年职业病发生率。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加大传染病宣传和防治力度,营造良好生活环境。引导青年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逐年降低青年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以及视力不良、龋齿和肥胖发生率等。(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参与单位: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区委)
3.加强青年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注重加强对青年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引导青年养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心态,培养良好心理素质和意志品质。重点抓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普遍设置心理健康辅导咨询室,按规定配齐配强专职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发挥好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作用,建设青少年心理咨询辅导专线,及时识别青年心理问题高危人群并构建完善预警及干预援助机制。发挥好心理健康辅导站作用,鼓励心理咨询辅导专业人员参与志愿服务,壮大心理健康志愿者队伍。加强源头预防和综合救助,建立健全部门协同、社会联动长效机制,帮助解决青年在学业、职业、生活、情感等方面的困难和压力。推进以社区卫生机构为基础的精神卫生工作,支持医疗机构加强青年心理健康问题研究的临床专科建设。(牵头单位:团区委;参与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网信办、区文明办、区教育局、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科协)
4.加强青年生命教育和安全教育。把青年生命安全和应急避险教育纳入学校教育重要范畴,定期组织青年开展安全培训和安全演练,提高青年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逐年降低青年群体因交通事故、溺水、生产事故等导致的意外伤害发生率和死亡率。在青年人群中普及推广心肺复苏等急救技能培训。推广青年安全示范岗教育实践活动,加强青年职业安全和安全生产教育。围绕创建“国家禁毒示范城市”这一目标,切实做好禁毒预防宣传教育工作,提高青年群体尤其是青年学生群体对毒品及其危害性的认识。强化对娱乐场所的监管,严厉打击吸毒贩毒、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教育引导青年通过各种途径认识邪教危害,加强青年对邪教的警惕性,提高识别能力,做到提前防范。(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应急管理局、团区委;参与单位: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
(四)青年婚恋
1.帮助青年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和家庭观。将婚恋教育、情感教育纳入各教育阶段课程内容,引导青年树立文明、健康、理性的婚恋观。发挥大众传媒的社会影响力,倡导婚嫁新风,推进移风易俗,鲜明抵制落后、庸俗、封建的婚恋观念。倡导结婚登记颁证、集体婚礼等文明节俭的婚庆礼仪和婚庆文化。支持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开展各类以家庭为单位的亲子活动和敬老活动,充分发挥家长学校作用,提高家庭教育水平。(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团区委;参与单位:区委网信办、区文明办、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妇联)
2.切实服务青年婚恋交友。将服务青年婚恋交友纳入职工工作、青年工作和妇女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常态化开展健康、精准、务实的青年婚恋交友活动。规范已有的社会化青年交友信息平台,打造一批诚信度较高的青年交友信息平台。支持婚介行业协会建设,强化行业自律,引导婚庆产业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团区委、区民政局;参与单位:区文明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总工会、区妇联)
3.引导青年优生优育。加大对性科学知识的普及力度,在有条件的学校、社区、乡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推广性健康课程,开展青年性健康、婚前保健和优生优育等教育宣传活动。鼓励支持相关社会组织积极参与针对青少年、育龄女青年、流动青年人群及性传播高危行为人群,开展性与生殖健康、性道德和性安全的宣传教育、咨询、指导和干预工作。加大婚育辅导、婚前检查、孕前检查和产前检查的普及力度。完善艾滋病和性病的防治工作机制,面向重点青年群体加强宣传教育,推广有效的干预措施,切实降低发病率。(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参与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4.保障青年在孕期、产假、哺乳期期间享有的法定权益。全面落实女性青年在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完善抚育、教育、医疗、社保、就业等政策,减轻生养子女家庭负担,推动开展幸福家庭创建等家庭发展有关的服务和培训项目。(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单位:区卫生和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区教育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五)青年就业创业
1.完善青年就业创业政策支持体系。推动出台促进青年创新创业的专项政策,加强创业政策的一体化和协同性,实现创业扶持引导政策与财政、金融、产业等经济政策以及人才、教育、社保等社会政策的协调统筹,形成具有竞争力和吸引力的青年创业激励机制和政策体系。整合政府、企业和社会资源,打造一站式青年创业综合服务平台,打通支持青年创业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加强就业辅导和职业生涯发展规划指导,继续加大对新就业形态、涉农涉渔就业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就业失业动态监测和就业政策效果评估机制,完善青年就业工作预案,组建符合青年群体的社会救助与就业的联动机制。(牵头单位:团区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地方金融服务中心、区税务局)
2.精准帮扶青年就业。推动青年就业信息共享开放,支持社会服务机构利用政府数据开展专业化青年就业辅导及服务。促进青年就业见习,深化实施“展翅计划”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开展“家燕归巢·智汇城区”暑期大学生政务实习社会实践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要接收一定比例学生实习。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鼓励企业吸纳困难人员就业,统筹做好退役青年军人和残疾青年、戒毒康复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群体就业工作,开展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创业孵化等服务。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本单位新就业青年职工提供过渡性住房。(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区委;参与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总工会)
3.提升青年创新能力。在中学加强创新创业课程建设,丰富学生创新实践平台,支持培育学生科技创新社团,积极组织参加“挑战杯”竞赛和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评选。支持龙头企业、投资机构整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力量,建立一批创新联合体、产业技术研究院和新型研发机构。实施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转化和孵化各类青年创新项目和创意作品。(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团区委;参与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科协)
4.推动青年创业实践。搭建青年创业信息公共服务网络,以“创青春”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为纽带,有机连接创新创业基地、项目、人才、资本等要素,吸引更多青年项目参赛和交流发展。建设青年创业导师团队,帮助青年增强创业意识、增进创业本领。完善创新创业成果转化激励机制,促进科技、产业、投资融合对接,促进更多创业项目在城区实现成果转化。深入开展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培养计划,实施青年电商培育工程,鼓励青年进行电商创业、网商创业,创办微小型企业,培养新时代青年企业家。(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区委;参与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税务局)
(六)青年文化
1.加强文化精品创作生产。支持新闻出版机构加大媒体融合力度,打造和扶持一批有影响力的青年网络新媒体产品展播平台。鼓励文化机构、文艺工作者特别是青年文化人才,创作生产反映当代城区青年奋发向上、朝气蓬勃风貌,号召崇德向善、传承中华文明的文化精品。深入挖掘城区历史文化资源,开发生产一系列具有城区特色、符合时代审美的文化创意品牌,塑造提升城市文化形象。以正能量引领网络文化健康发展,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不断提升优秀产品供给能力和传播能力。(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参与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团区委、区文联)
2.丰富青年文化活动。着力培养青年阅读习惯,切实提升阅读量和阅读能力。实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行动,推动传统艺术、高雅艺术、非遗文化进校园。引导青年积极参与文化遗产保护、传统工艺振兴、民间文艺传承等工作。充分发挥侨乡优势,扩大对外和对港澳台文化交流,组织开展港澳台侨青年返汕寻根问祖交流活动,讲好城区故事、传播好城区声音,不断坚定文化自信,提升文化软实力。(牵头单位: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教育局、团区委;参与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文明办、区文联)
3.造就青年文化人才。落实青年文化人才培养计划,支持青年人才在宣传思想文化领域从事教学科研、创作表演、传承传播、生产经营、技术保障、组织管理和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引导青年文化人才积极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加强后备文化人才队伍建设,面向全区青年文化工作者开展文化创意服务、文化生产实践、文化经营管理、媒体融合发展等方面的培训,为其研究创作提供良好条件。(牵头单位: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参与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团区委、区文联)
4.优化青年文化环境。加大对青年文化频道和栏目的建设,鼓励和支持报刊、电视台、新闻网站设立青年栏目、节目,制作和传播青年文化精品。加强互联网信息服务、新型文化创意产业的科学引导与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制度。科学规划建设青年文化活动阵地,加强基础文化设施建设,打造代表城区文化形象的城市文化地标和特色名片。重视农村学校音乐、美术艺术教育,通过定向培养、对口支援、志愿者支教等形式,加强艺术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参与单位:区委网信办、区文明办、区教育局、团区委)
5.积极支持青年文化建设。鼓励政府投资、资助或将拥有版权的文化产品无偿用于公益性青年文化活动和服务。鼓励和支持各类文化单位在五四青年节面向青年免费或低收费开展文化活动、提供文化服务。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定向资助等方式,鼓励青年文化阵地、青年文化团体等社会力量承接青年文化公益项目,更好服务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参与单位:区文明办、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团区委、区文联)
(七)青年社会融入与社会参与
1.健全党领导下的以共青团为主导的青年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坚持党建带团建,把党建带团建工作纳入党委领导班子党建工作考核,机关、学校、农村、社区、国有企业、社会组织和非公企业等符合建团条件的都应建立团的基层组织。支持共青团发展培育骨干青年社团,凝聚服务各行各业青年,强化共青团组织体系的育人荐才功能。支持共青团和团属社会组织等依法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更好参与青年社会事务管理和服务。(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团区委;参与单位: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
2.引领青年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公共事务。支持共青团代表和带领青年积极参与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社会有关方面的各类协商,就涉及青年成长发展的重大问题协商探讨、提出意见、凝聚共识,充分发挥政治参与职能。建立健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青少年事务联系机制,为青年参与政治生活畅通渠道、搭建平台。鼓励支持非户籍常住居民参加村(社区)“两委”选举,不断拓宽外来人口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和方式。定期开展“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等活动,不断完善青少年利益诉求表达机制。组织青少年理性参与社会重大决策讨论,鼓励他们为城区献计献策。(牵头单位:团区委、区民政局;参与单位: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区政协、区司法局、区法院、区检察院)
3.引导青年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对青年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完善党委和政府与青年社会组织沟通交流机制,把对青年社会组织的管理和引导纳入法治化轨道。发挥团组织在青年参与中的枢纽作用,加强对青年社会组织的联系、服务和引导。支持引导各类青年社会组织立足自身优势,以合适方式参与政府购买服务。改善对青年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建立完善民政部门和共青团等组织及有关职能部门协同发挥作用的管理机制。发挥青年在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引导青年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和社区事务决策。(牵头单位:团区委;参与单位:区民政局)
4.促进青年更好实现社会融入。鼓励青年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服务,积极为青少年接触社会、开展社会交往创造更多机会、提供有效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要支持青年学生开展课外和校外活动,加强对青年学生社会融入的指导。充分发挥青年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的独特作用,吸引和带动青年广泛参与各类社会服务。营造良好环境,形成鼓励青年多样化参与、支持青年个性发展、宽容青年合理失误的氛围,增进不同青年群体的交流融合。(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团区委;参与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文明办、区司法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5.鼓励青年在城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围绕城区发展战略需要,深化开展青年文明号等青年文明创建活动、各类青春建功活动,树立先进青年典型,激励青年在各行各业积极创新,拓展工作领域和空间,形成发展新动力。鼓励青年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带头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组织动员广大青年积极投身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领头雁”农村青年人才培育工程,大力培养农村产业青年带头人,构建致富带头人+驻村干部+乡镇团干+龙头企业家+农科专家的“人才生态圈”;开展“科技文化活动月”活动,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牵头单位:团区委;参与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教育局、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乡村振兴局)
6.深化青年志愿服务和公益行动。大力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倡导人人争当志愿者、叫响“城区处处有雷锋”,让城区真正成为“善美之区”。全面推行青年志愿者实名注册制度,引导青年党团员普遍成为注册志愿者并发挥示范作用,鼓励中学生、职业青年常态化参与志愿服务。深化行业志愿服务工作,积极倡导医疗、教育、体育、心理、文化、法律、环保、规划等领域的青年专业人士参与志愿服务。拓展社区志愿服务,鼓励住宅小区提供社区志愿服务用房,为青年志愿者到社区报到、开展服务提供便利。鼓励青年参与大型赛会、乡村支教、扶孤助残、山区计划等志愿服务项目。积极推动青年志愿服务培训和理论研究。(牵头单位:区文明办、区民政局、团区委;参与单位:区委网信办、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残联)
7.深化粤港澳大湾区青年交流合作,大力促进汕港澳台侨青年融入国家建设。建立青年交流平台,拓展与大湾区各城市在青年教育、文化、人才、志愿服务、创业就业、实习见习等领域的交流合作。促进城区与粤港澳大湾区青年人才的协同发展,建立粤港澳大湾区青年人才库。推动产业、就业等资源的有效衔接,为城区青年在粤港澳大湾区就业创业、大湾区青年来城区就业创业提供更多便利和机会。充分发挥侨乡优势,以城区籍侨二代、侨三代为重点,以亲情、乡情、友情为纽带,深化青年华侨经济文化交流,引领广大海内外城区籍青年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坚持“走出去”,组织城区优秀青年企业家赴港澳及海外学习交流。坚持“引进来”,举办海内外城区籍青少年寻根之旅交流营,推动交往交心交融。(牵头单位:区委统战部、团区委;参与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组织部、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侨联)
(八)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1.全面贯彻实施青少年发展的法律法规。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以及教育、卫生、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领域涉及青少年权益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切实保障青年合法权益。完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制度,落实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支持诉讼和保护救助机制,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保护制度。(牵头单位:团区委、区司法局;参与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网信办、区文明办、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区教育局、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法院、区检察院)
2.健全青少年权益保护机制。深化“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支持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整合资源、提质增效,面向青少年开展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禁毒宣教、困难救助、就业创业咨询等服务。加强对困难青年群体、进城务工青年及其未成年子女等群体的关爱和权益维护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鼓励法律服务机构、社会组织、事业单位等依法为未成年人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和援助。健全未成年人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加强监护缺失、受到监护侵害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加强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建设,分级分类培养一支与团组织紧密联系、政治可靠、素质优良、专注专业的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牵头单位:团区委、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参与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委网信办、区教育局、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区财政局、区法院、区检察院)
3.依法打击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行为。严厉打击拐卖、性侵害、遗弃、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大力开展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依法惩处涉及青少年的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建立防治校园欺凌的长效机制。加强网络领域综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涉青少年网络违法犯罪,以网络视频、网络直播、网络游戏等为重点,定期开展“净网”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斩断违法有害信息传播链和利益链。(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区教育局、团区委;参与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网信办、区文明办、区禁毒办、区司法局、区法院、区检察院)
(九)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1.加大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力度。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在法律实施过程中面向青少年开展法治教育的制度规范。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坚持课堂教学主渠道,积极开拓第二课堂。完善法治副校长的选聘、培训和考核机制,配齐配强中小学校兼职法治副校长、辅导员。推动普遍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注重运用网络新媒体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发展壮大青少年普法工作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参与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文明办、区教育局、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区民政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团区委)
2.抓好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各级重点青少年群体动态排查以及信息导入共享机制。积极申报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村(社区)试点工作。不断深化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工作,建立覆盖完整、切实有效、主责清晰、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流浪未成年人发现报告及受理救助机制,对发现的流浪未成年人实现100%受理。建立健全走失未成年人数据库,全力送返解救被拐卖、拐骗未成年人。建立完善控辍保学工作长效机制,实现因家庭困难辍学“零发生”。关爱留守和流动青少年,充分发挥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作用,提供心理辅导、法律援助、安全庇护、大病救助、学业帮扶等服务。(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团区委;参与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文明办、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妇联)
(十)青年社会保障
1.保障青年劳动者的劳动权和休息休假。完善青年就业和劳动保障权益保护机制,创造公平、有序的就业环境,消除就业歧视。改善青年劳动者的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依法保障青年的休息休假权,落实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带薪休假制度。全面落实女性青年在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依法享有的休假等各项权利。落实国家关于五四青年节的青年职工休假制度。(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参与单位: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法院、团区委、区妇联)
2.关心帮助退役青年军人融入社会。加强退役青年军人创业培训、职业指导、技能学历提升,落实技能培训政策,大力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全面探索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定岗培训,加大就业帮扶力度和就业援助力度,促进退役青年军人实现就业创业。积极选树宣传返乡创业、服务基层等各类先进典型,营造社会关心退役青年军人成长成才的融洽氛围。加强对退役青年军人的政治引领、组织吸纳和生活关怀。(牵头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单位:区委宣传部、团区委)
3.加强对残疾青年的扶持保障。完善残疾青年康复、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的服务保障政策。推进残疾青少年群体的融合教育,稳步提升受教育水平,落实入学保障及资助。加强对残疾青年专业康复训练的器材、场所等配套保障,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落实青年精神障碍患者人文关怀和社区康复服务。探索构建“社工+志愿者+社会组织”社会保障体系和救助机制,营造全社会关爱、帮扶残疾青年的良好氛围。积极推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增强基层社会残疾青年救助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残联;参与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卫生健康局、团区委)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共青团协调、各方齐抓共管青年事务的制度安排,完善区级青年工作联席会议运行机制。区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青年工作,关心、支持青年事业的发展,积极贯彻落实好规划的重要工作和重点任务。注重加强青年发展规划与城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党政主导,推动本规划在本地区的落实,协调解决规划落实中的问题,共青团具体承担协调、督促职责。在规划实施中,要积极回应和解决青年关心的问题,多为青年办实事、解难事。
(二)加强经费保障。根据本地财力情况落实经费保障,完善支持青少年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各级财政预算应该统筹相关资金用于青少年事务的重点项目建设。对各类从事青少年服务的社会组织、事业单位以及各类公益性青少年教育阵地和场所等,按照中央、省和市的规定给予一定资金扶持,严格落实对青少年公益项目在用地、税费等方面相关政策。加强引导、广泛动员、充分发挥各类服务青少年的专业化组织或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公司企业的积极作用,将重点群体、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青少年事务项目纳入“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逐步加大对青少年事务类服务购买的支持力度,营造全社会支持青少年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形成多方投入的资金筹措机制。
(三)营造良好环境。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青年工作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全面、及时、充分反映规划实施新进展新成效,宣传青年工作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凝聚青年优先发展的广泛社会共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青年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形成推动本规划实施的强大合力。
(四)建立监测机制。参照省和市的做法,建立城区青年发展监测指标体系,收集、整理、分析相关数据和信息,通过自我评估和督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区青年发展进行科学评估监测。